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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成功案例——李某某诈骗案被不起诉犯罪嫌疑人:李某某 案件事实及审理经过 李某某与被害人系朋友关系。 李某某多次向被害人借款,被害人多次通过网贷平台、信用卡借款后将款项提供给李某某使用,后李某某无力偿还,致被害人网贷无法偿还、信用卡逾期50余万元。 被害人以李某某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。 争议焦点 朋友间借贷和诈骗的区分问题 案件结果 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。 律师观点 李某某与被害人系朋友关系,二人之间50万元的经济往来系借贷性质,不应认定为诈骗。 李某某从被害人处获取款项时均称系借贷,且陆续有在偿还,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。借款人后续借款用途的改变不应认为虚构事实。 辩护人介入本案后,协助李某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,多次向检察官陈述了上述观点,最终获得采纳,检察机关对本案做不起诉处理。 ![]() 承办律师 辽宁大学法学硕士 专业领域: 刑事辩护与代理、刑事控告及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 ![]() 法条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