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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成功案例——对方欠我货款?原告:张某 被告:母某、王某 张某委托母某、王某办理北京户口的事项是否有效? ![]() 张某委托母某、王某办理北京户口的委托合同无效,母某、王某向张某返还款项8万元。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: 建筑工程与房地产 矿产资源 ![]() 法条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但是,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。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