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,个人信息安全尤为重要。以下案例就是当信息被他人盗用,引发的身份真实性与权益保护的争议。
婚姻继承和公司业务部主任
专业领域:
公司法律实务
A的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盗用,并被登记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直到2022年,A在准备缴纳社保时才发现自己已被注册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A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B公司涤除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。
判决被告B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涤除原告A任被告B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事项。
原告A提供了充分的证据,包括工商内档信息、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等,以证明其并未亲自签署过任何成为B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文件,且从未参与过B公司的经营管理。
经法院查明,B公司的工商信息显示,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D变更为本案原告A。但经司法鉴定,送检的落款日期为“20XX年X月X日”的《法定代表人信息》上法定代表人签字处“A”签名字迹并非A本人书写。此外,被告B公司及第三人C均未到庭应诉答辩。被告B公司于20XX年X月X日将A登记为法定代表人未经其本人同意,故对A要求消除A法定代表人的诉求法院应当支持。
建议: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重要证明文件,应妥善保管,避免被他人盗用。一旦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被盗用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建议定期查询自己的信用信息,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等,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身份盗用问题。
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。 公司登记事项未经登记或者未经变更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新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、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;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,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;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,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。